群众路线督导工作计划(4)

时间: 05-04 作者:胡文锋 栏目:工作计划

5.活动回顾、评估总结阶段。被督导单位是否有阶段性的总结材料;是否有活动结束后总结材料;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是否进一步提高、作风是否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是否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是否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是否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是否有进一步推动。

四、督查指导工作要求

按照“学习要前、思考要先;调研要勤、情况要清;督查要硬、指导要实;评估要准、反映要快;境界要高、自律要严”的督导总的工作规范提出以下四点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明方向。督导组各成员要认真学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真正读懂弄清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总的要求、活动主题、活动重点、活动的方法步骤、活动主要解决的问题、活动要达到的目标,做到方向明、思路清,使督导工作督查督到关键点、指导指到点子上。

(二)敢于负责严督查。督导组各成员要有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不做表面文章,不虚空假打,面对面、实打实地开展工作。若发现所督导单位有不足之处的,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工作不力的,及时介入,责令纠正;走过场的,严肃批评、督促整改,确保被督导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三)共同担当创一流。督导组各成员做到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相支持、共同担当,及时发现总结身边先进典型,快速汇报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做到人人都是上下衔接的联络员、基本情况的收集员、理论政策的宣传员、进度质量的督查员、环节把关的指导员。督导组每半月到所督导单位进行一次督查指导;每半月召开一次学习讨论会,确定督导内容、重点、方法;每月或每个活动环节结束后召开一次被督导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评估会。被督导单位每个活动环节基本完成以及整个活动结束后,督导组成员都要共同讨论草拟督导工作书面总结材料上报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遵守规定作表率。督导组各成员要切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严格要求约束自己,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到被督导单位督查指导工作时,不在公众场合抽烟;不在场镇饭店饮洒吃饭;不接收包包烟。以正人先正已的表率行动传递正能量,并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总之,督导组各成员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促进所督导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思想认识有提高、工作作风有转变、执政为民有实效、各项工作有成绩;廉洁自律更自觉、党群关系更密切、基层基础更巩固、人民群众更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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