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星,我追明星,我是追星族。
现在,追星、偶像、fants等等字眼已不陌生了,追星已经成为了一件普通不过的事情。我最喜欢的明星是鬼鬼(本名吴映洁),因为她十分积极向上,给人以一种健康活力的感觉。她的国标舞很棒,曾经得过全国第三名。我在网上看见了她学国标舞的幕后花絮视频。因为长期练得太苦,鬼鬼的脚一次又一次的严重扭伤,走路一瘸一拐,全是拉筋造成的。但她没有放弃,还是坚持下去,她靠的是什么?——是一种毅力,一种坚持,一种敬业的精神。
爸爸妈妈知道以后并没有制止我继续喜欢鬼鬼,反而支持我,不过他们提出一个要求:必须要做完作业后才可以看关于鬼鬼的东西,并且要学鬼鬼身上的优点。我也诫告自己要学会鬼鬼的毅力,再苦,也不该放弃自己的理想;诫告自己要学会鬼鬼的坚持,再累,也不能半途而废,一件事不仅要有始,还要有终。
曾听说有个女生因为盲目的崇拜孙燕姿那样的骨感美,每天吃完饭后,瞒着父母偷偷地去洗手间锁喉,逼迫自己呕出吃的东西。用零花钱去买减肥药,后来得了精神性厌食症,吃什么,吐什么,最后的结果,大家可想而知。听了这个事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明星不能盲目崇拜,要选择性的学习他们的优点,更要结合自身的条件。
是啊,世上是没有后悔药买的,请大家不盲目崇拜明星,我们应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要不然就像那个女生,就后悔莫及了。
谁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都想追自己的明星。我也有!但我的偶像是:张栋梁。
张栋梁唱歌很好听,尤其是那两首歌曲:一首北极星的眼泪、一首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但我追他们绝对不会买他们的海报、贴纸、专辑……等等一些有关他们的信息。要不然就是从网上下载一些歌曲听听,而且是免费的。
有一次,妈妈问我:“你真的那么喜欢他们吗?”我想了一下子,说:“只是喜欢他们唱的歌曲。”妈妈听完我说的话,就走出门了。
过了一段时间,妈妈回来了。手里抱着一本沉甸甸的书,又拿着一本薄薄的书。我好奇地问妈妈:“妈妈,你这是干什么呀?”妈妈转了转眼睛,像只小老鼠奸诈的样子,说:“你看看这两本书!”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我先挑了那本薄薄的书。一看,傻眼了,因为那本书的书名是:张栋梁的专辑。我就翻开看了一下子,看了一会儿,就丢到了旁边,说:“妈妈,这一本书实在是太无聊了!给我看看另外一本书!”妈妈微微一笑,给了我另外一本书。
我一看另外一本书,书名是:名人传记。
我看了一会儿,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笑着问我:“哪一本书好呀?”我快速地回答:“名人传记。”妈妈又问:“你的偶像现在是谁了?”我毫不犹豫地问答:“雷锋!”我也被我的回答吓了一大跳。妈妈开心地问我:“为什么?”我一边看一边答:“因为雷锋乐于助人,值得我们学习!”妈妈开心极了!
不知从何时起,我喜欢上了流行歌曲,随之也喜欢上了流行歌手的衣着、舞台上的潇洒……于是,我开始收集一些流行歌手的大头贴,只要妈妈一给我零花钱,我便会留出一小部分买自己喜欢的大头贴,如果你翻开我的学习用品,文具盒、作业本等上边都无一例外留下了我的偶像照片。为此,妈妈没少责怪我,因为这种大头贴贴到哪儿,哪儿都会不光彩——留下一块胶粘过的痕迹,很难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