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学期教学督导计划(3)
时间: 05-14
作者:杨红川
栏目:工作计划
7、做好校长及教务处下达或交办的有关教学督导方面的其他工作。
总的要求:10月15日前全体教师全覆盖开课。
具体安排:
一、名师示范课:
开课对象:市级及以上三级骨干。
二、骨干教师展示课:
开课对象:校级三级骨干(和市级骨干不重复)。
三、青年教师汇报课:
开课对象:初次担任某个年级课务的教师及工作6(含6年)年以下的教师。
四、过关课:
开课对象:其余教师。
五、要求:
1、所有教师开课均要围绕“互动、探究、高效”的主题,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
2、骨干教师展示课和青年教师汇报课均以课堂教学评比的形式进行,评委由学科督察组成员组成,每节课均要有教案、评委打分表,最终各学科组汇总所有上课教师材料和评比结果,报教务处。
3、所有听课教师均要做好听课记录,并填写好课堂教学评议表。学科组组长负责收缴评议表,并交教务处备案。
4、10月底召开学科组组长和督察组成员会议,进行小结表彰。
5、名师展示课、骨干教师展示课要在全组范围内进行,其余根据各学科情况尽量在全组范围内进行,如确有困难可以缩小范围。
6、各年级部安排的随堂研讨课照常进行,由年级部教学委员负责安排和督查,并收集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7、各学科组要将以上研讨课安排列入工作计划,教务处汇总后在校园网公示。
8、原高考和小高考学科督查组工作在四星验收结束后正常进行,具体另行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