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安全工作计划(2)

时间: 05-12 作者:周娜 栏目:工作计划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从事食品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提高炊事人员卫生意识与烹饪水平。加强食品来源、储存、加工、去向的跟踪、登记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到位。严格饮食场所的管理,食堂要有防蝇设施和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洗涤蔬菜与肉类水槽分开等设施,学校食堂要严格控制非食堂工作人员入内,及时关门上锁,做好防盗防投毒工作。

4、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规范周末学生回家乘车管理。一是严格车辆进出校门管理制度,严禁社会车辆、家长自备车进入校内接送学生,通过与家长签订责任状、发告家长书、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有关安全防范知识、监护责任,二是严格禁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车上下学,教育学生不骑机动车,中学生骑自行车须经家长同意。建立健全路队和路队长制度。

5、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学校组织师生开展校外活动,必须向区教育局报批和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协调机制、应急救援队伍、物资条件保障等各项要求,提高各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6、加强消防安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规程》,排查一切可能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将消防工作抓到实处,确保消防设施齐备,疏散通道畅通。

(四)实行“日查周报月结”制度。各校(园)要实行安全工作每日检查、按周上报、按月总结的制度,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更好地落实检查制度,学校要将安全工作排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天天讲安全、事事重安全”的良好氛围,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要布置安全工作,要检查安全工作,校(园)要以不同形式开展大规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个班级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五)加强领导,团结协作。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工作职责,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学校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相互协作,共同打造“安全文明校园”。

(六)完善安全工作检查上报制度。根据安全工作管理的需要,按有关要求和教育局校安办的安排,对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至少检查1至2次,检查人员为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检查过程要细,检查内容要全,检查力度要大,整改措施要硬。各校(园)要按月上报安全自查小结。

(七)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学校安全事故查处。对责任事故的查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按时公布查处结果。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调整充实?亭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新华

副组长:李裕芳付正清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勤办负责人以及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校安办,李明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安全工作任务分解

1、各有关科室在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局长、分管局长综合协调全区学校安全工作。

3、局校安办是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的牵头科室,负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的督办检查。

4、督导办负责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违纪案件的查处。

5、教育科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的安全工作和流行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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