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工作计划(2)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密监察监测频次,全面加大夜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率,确保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对成山、人和、滕家、俚岛、港西等镇级污水处理厂实行党组成员分包制,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对鱼粉和修造船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和修造船企业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进一步强化海岸线200米范围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治理,加大理石行业整治力度,在完善30多家理石加工企业沉淀循环池建设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规范50家企业沉淀循环池,实现加工废水循环利用。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在全省率先开展pm 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试点,不断改善城镇空气质量。同时,坚持环保为民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重点跟踪检查,积极化解环境矛盾和污染纠纷隐患,确保信访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导夏庄镇投资5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2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荫子镇投资3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1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俚岛镇投资300万元,在老镇区新建日处理能力300吨污水处理厂。督导北车集团、倪氏海泰、三和影视3个生活污水不能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较大小区,使用先进的膜技术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回用标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继续做好8处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在完成42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剩余8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围绕“服务发展、保护环境”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进一步加大对俚岛海科、华鹏玻璃、泰祥食品等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好2011年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任务,力争城考成绩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是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开展企业和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对涉重金属、危化品、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完成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申领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修订及演练工作,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