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申请书(2)
时间: 04-21
作者:杨安
栏目:申请书
再次对于我的离职给单位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领导能够理解我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xxx
时间:20xx .7.9
申请人:王亚林、黄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罗国华故意杀人案侦查阶段的律师。
申请事项:
1、调取案发现场完整视听资料;
2、对案发时涉案车辆的档位和刹车情况进行证据固定。
事实和理由:
罗国华一案因媒体炒作产生了较大影响,我们作为罗国华的委托律师已经依法会见了嫌疑人。鉴于罗国华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与媒体的报道有较大出入,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特申请公安机关侦查时注意调取以下证据:
一、案发时路口设置的摄像头和协警拍摄的全部有关视听资料
交警部门案发后公布了案发现场的二十几秒录像,而整个案件的过程持续时间应当有数分钟。因此,案发时路口设置的摄像头所记录的情况和协警拍摄的全部视听资料,均属于可能证明本案的主要事实的证据应予收集。
二、对案发时车辆档位和刹车情况进行证据固定
犯罪嫌疑人罗国华在律师会见时称…(略)。涉案车辆系自动挡汽车,案发时车辆档位和刹车情况对于案件事实至关重要,因此请求公安机关对案发时涉案车辆的档位和刹车情况进行证据固定。
基于现行的法律规定,我们现在无权知悉上述证据的内容,但有关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后,我们会认真研究。
以上证据可能侦查机关已经收集在案,我们只想协助司法机关彻查本案事实,依法公正处理此案。
此致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申请人:王亚林、黄奥
0xx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