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全异议申请书(2)
车牌号为豫ak9298的宇通牌重型汽车系申请人保留所有权的车辆,并非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所能保全的当事人的财产范围。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请异议,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豫ak9298退还给申请人。
此致
二七区人民法院
异议申请人: 河南华通实业有限公司
二oxx年月日
附:
1.《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及葛传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复印件;
3.葛传强归还银行贷款及申请人代葛传强垫付银行贷款的凭证复印件。
申请人:东莞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东莞市xxxxxx
法人代表:xxx
事由:
申请人就东莞市虎门xxxx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粤ms2619的国产中华越野车被查封扣押一案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属于申请人东莞xxxx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粤ms2619的国产中华越野车的查封扣押,并将车辆返还异议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近期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查封扣押的东莞市虎门xxxx有限公司系列财产中的车牌号为粤ms2619的国产中华越野车,系东莞xxxx有限公司交予其保管使用的。东莞xxxxxxx塑胶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虎门xxxx有限公司亦就此签订了一系列车辆保管卡,并在其中承诺事项第五条中明确规定:“车辆所有权归属本公司(即东莞xxxx有限公司),必要时有权收回”。所以,已被贵院查封扣押的在东莞市虎门xxxx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粤ms2619的国产中华越野车的所有权系东莞xxxx有限公司所拥有。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在查明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准许申请人异议所请。
此致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异议申请人:
20xx年1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