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双拥工作计划(2)
四、着力促进“双拥”工作的政策落实。全面落实自主择业干部就业政策,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1、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一次免费就业培训。
2、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社会保障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
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后,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4、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五、全面发动,把我局的双拥创建工作做出突效。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双拥创建工作,县军转办、县人才中心等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利用自身条件,制定计划,认真实施,把双拥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09年我局双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行业特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弘扬传统求先行、提升拓展求先行、立足实效求先行,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巩固提高,着力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搞好我局的双拥工作,特制定如下双拥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我局始终坚持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局今年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做好双拥工作是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主要领导对双拥工作重大事项亲自把关决策,重大问题亲自处理解决,重要工作亲自组织协调。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起组织、协调双拥工作的职责,根据工作任务和形势特点,制定2009年双拥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好各项重点活动,同时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以保证双拥工作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二、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为增进广大干部群众对双拥工作的了解,使双拥工作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紧密结合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全局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防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增强全民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一是把国防教育纳入干部职工的在职教育,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对广大在职干部职工进行国防教育,使广大在职干部职工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要求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宣讲国防形势,带头参加国防教育活动,以此带动我局国防教育的深入开展。同时还要利用宣传栏、标语、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国防宣传教育,扩大国防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和效果。二是以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古田会议召开80周年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抓好主题宣传教育。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热爱人民军队为主题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通过报刊、内部网络等媒体及召开有关会议,集中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作用和新时期双拥的先进事迹,扩大双拥工作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影响。
三、着力促进双拥工作的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努力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一是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为当年度退役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一次就业培训。二是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职业介绍和社会保障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在退役后的一年内免费为其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及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三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后,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四是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接续手续,及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在服役期间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新建立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五是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