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演练年度计划(3)

时间: 03-06 作者:邵玄雅 栏目:工作计划

县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局直医疗卫生单位分管卫生应急工作的负责人。

培训内容:

1.卫生应急概述与相关理论;

2.卫生应急管理的方法与技能;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应急预案等;

4.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

组织单位:县卫生局应急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全县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培训

培训对象 :县卫生局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卫生应急的负责人和各单位卫生应急成员,县直医疗救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

培训内容:

1.卫生应急概述与相关理论;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应急预案等;

3.卫生应急管理的方法与技能;

4.现场医疗救治救援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内容以及现场医疗救援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

5.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的典型案例;

6.医院感染控制、医院废物管理和个人防护;

7.卫生应急监督执法的概念、特点、原则与基本内容以及卫生监督执法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职责与作用;

8.卫生应急执法监督的方法与技能;

9.急性中毒和群体损伤救治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响应、处理与评析;

10.急性传染病(霍乱、手足口病、人禽流感、非典、不明原因肺炎等)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诊断鉴别,传染病疫情形势分析及应对策略等;

11.疫苗针对传染病、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的应急处置; 培训组织单位:县卫生局应急办、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疾制中心。

二、 卫生应急演练计划

一、演练目的

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锻炼卫生应急队伍,提高队伍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能力,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共同采取措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演练组织

演练组织:县卫生局

承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观摩:演练期间,没有参加演练的单位要组织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到演练现场观摩学习。

三、演练安排

2013年8-9月份,县卫生局将组织各相关单位有计划地分别演练县政府发布的卫生应急专项预案和县卫生局发布的卫生应急部门预案。届时,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及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演练方案,有计划地进行演练。

四、演练方式

采用模拟实战演练、队伍拉动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及处置队伍的演练。

五、演练任务

卫生局年度内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演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卫生应急演练;乡镇卫生院单独(或联合)组织开展1次卫生应急演练。

六、具体要求

各承办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在演练方案编写过程中,要加强预案科学性、可操作性审核,并在编写演练方案过程中予以修正;

2、开展演练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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