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7)
三、实施的保障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学院及相关部处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建立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和推进的工作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学校、学院两级组织领导机构,保障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顺利实施。校级建立学校党政领导牵头、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级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规划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设立由团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筹)、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组成的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或认证中心),全面推进和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各项工作。中心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具体负责协调中心的各项工作。学院一级要相应设立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组织机构,保证学院一级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制度保障
将此项工作与学校已有工作项目尤其是学生综合考评、文化素质教育等工作相衔接,建立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专题汇报制度,向学校党委汇报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的工作。建立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由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召开会议,讨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大学生素质拓展成果推荐机制,要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作为大学生就业推荐的重要材料;如有条件,建立大学生素质拓展电子档案和数据库,方便学生和用人单位进行查询。
3.资源保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资源保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有力支持。建立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专项经费。在人员投入上保证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具体的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教学、科研和思政教师担任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指导教师;为大学生素质训练提供场地、设施和宣传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