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总工会工作计划(7)

时间: 03-04 作者:夏毅 栏目:工作计划

3、抓好“职工书屋”建设,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上半年组织开展省“职工书屋”和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现场交流会。推动争创活动向非公有制企业延伸,向民工群体拓展。加大职工培训力度,采取自培、委培、联办等方式,确保省总三年五万技术工人培训任务的完成。

三、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按照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扩大效果、深化内涵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将创建活动提高到新水平。

1、继续完善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及企业建立行政领导挂帅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强化功能。同时,充实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考核命名表彰制度,协调有关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踊跃参与创建活动。2、突出创建活动的重点。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扩大创建活动覆盖方面,力争全市国有及控股企业100%,非公有制企业80%开展创建活动。

3、突出创建活动的难点。努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拓展创建活动的内涵。一方面组织职工为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另一方面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5、丰富创建活动的手段。进一步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充实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内容,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双爱双评”等活动,完善职工法律援助与服务机制,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侵犯职工权益的案件,以劳动关系的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动共建共享,促进职工体面劳动

——大力推动《就业促进法》的实施。配合行政部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推动企业建立稳定就业的激励机制,遏制企业劳动用工短期化现象;加强对困难职工、零就业职工家庭的就业服务,帮助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大力推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劳动法规的实施。强化劳动法律监督,参与劳动执法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

——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重点是工资集体协商。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国有及其控股企业推行面达90%上,非公有制企业达50%以上。建立工资协商指导队伍,提高协商效果。推动政府出台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及考评办法,规范协商行为,加大协商力度。

——大力推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配合有关方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督促破产重组企业妥善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保问题。

——大力实施安康工程,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切实加强帮扶工作。在拓展帮扶范围上有新进展,构建市级帮扶中心为骨干、县级帮扶中心为支撑,街道、社区、镇和企业帮扶站(点)为基础的帮扶工作网络。在完善帮扶方式上有新举措,加强劳动法规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促进就业,今年培训技术工人不少于1000人。在提高帮扶水平上有新突破,在帮扶资金筹集、运行管理、财务控制、信息手段等方面逐步走向规范化。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努力把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充分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五、加强民主建设,扩大职工有序政治参与

进一步推动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深入发展。抓国有及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巩固、提高、创新;抓规模以上和由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非公有制企业的续建和完善;抓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建立和规范;抓职工代表竞选上岗试点工作;推广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努力实现全总“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xx年,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0%,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5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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