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岁月》是校讯通奖给我的书,由于我家的书真是太多太好了,开始我还真没看上这本看上去不怎么起眼的书,终于,这个暑假里,我家的好书全部都被我给“啃光”了,只剩下《山居岁月》这本书了,我就读了起来,我发现这本书不愧是书目评选中银奖的特级书,因为它实在挺好看。
《山居岁月》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位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开自己的家,来到了一座大山上面,目的是去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的葛博里农场。临走之前,他只带了一些打火石和钢片、绳索、小刀还有斧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在鹰巢中捕到了一只小鹰,并取名为“惊风”,后来是这只惊风给山姆弄了不少食物,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吃饭,一起打猎。他又认识了动物朋友黄鼠狼男爵和浣熊杰西。当然,路途中山姆遇到了重重困难,遇见了很多陌生人,有的甚至要来找他,把他带上广告部去,把这个“野人男孩”拍下来,这对于吉姆是一件多么丢脸、愚蠢的事情呀,所以他就必须找个地方生存下来。于是,山姆就把一棵参天大树砍成了一间非常舒适的“树屋”,自己住在里面,并且学会了独立生活的能力,他的衣服是鹿皮做的,内衣裤是用兔子皮做的。最后,“城市来了”,是指爸爸妈妈兄弟姐妹都来住在树屋里,题目真好!
读了这本国际小说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只有学会独立生活的本领,长大后才能有所成就,还要勇敢地面对身边的陌生人。就象文中的山姆,它面对的困难并不是遥远的路途,而是如何在野外生存下去,在那么多困难面前,他依靠自己的力量坚持在野外生活了一年半,这是多么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再想想自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怎么能行呢?以后一定要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什么都依赖家人!
过野人般的生活?不不,谁吃饱了撑的去过那种生活?在家里多好,过着锦衣玉食,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好日子。
可是,有一个人,他愿意尝试到深山里生活,而且只带着最简易的生活工具:钢片、打火石。他,就是《山居岁月》([美]珍•克雷赫德•乔治/著,姚晓佳/绘,傅蓓蒂/译,天津:新蕾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里面的小主人公:山姆•葛博礼。
其实,每一个孩子都梦想去到深山老林里生活、去探险,可没有一个人做到了,最大的问题就是:到深山里吃什么?穿什么?住什么?小山姆不仅把这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住的是奇特的树屋,吃的是野生动物的肉和野生植物的根之类的东西,穿的是动物的皮毛。他还拥有了一只自己的猎鹰呢!这真是不可思议!可他居然做到了,还在深山老林里生活了一年!这不禁让所有人都感叹:一个年仅14岁的孩子,竟然有如此强的野外生存能力!
这和现在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形成了多么鲜明地对比!如果让21世纪的孩子到深山老林里生活,他们能活下来有几个?看看人家小山姆再想想我们自己,小山姆到深山老林里后能有一间破屋,而我们到深山老林里后却只能处处为家,小山姆能有许多的食物,我们只能饿肚皮;小山姆被鹰啄伤了,没流一滴眼泪,而我们稍微擦破点皮就哭爹喊娘。和山姆一比,我们就好像温室里的小花,娇生惯养,经不起风寒,简直是不堪一击。我们一定要向山姆学习,要有坚强的性格,绝不能当温室里的小花,要当一个全面发展的小学生!要当一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