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4回读后感(3)

时间: 03-27 作者:贺飞飞 栏目: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贾雨村徇情枉法,胡乱判了此案。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居然忘恩负义,胡乱判案,使人犯薛蟠逍遥法外。此事皆由葫芦庙内沙弥新门子所为,雨村担心他对人说出当日贫贱时事来,终于找了一个借口,把他远远发配出去了,这也算是对门子这样精于心计的人的报应吧!

在我国封建时期,部分大官都能替百姓着想,但还有许多官员是官官相护,只知道讨好比他大的官,有的官甚至是买来的。这些官员从不替百姓着想,使老百姓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我真希望有包青天那样的官能为民做主,而不希望再有像贾雨村这样徇情枉法的狗官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在现代社会中,中国共产党历来提倡领导干部要清正廉洁,但还有个别干部徇私枉法,请客送礼,拉关系、走后门,无视党纪国法,这样的人迟早会被人民所唾弃、被法律所制裁。像陈西同案件,就是应该典型的例子。

读了《红楼梦》,真觉得它含义之深刻,我以后还要细细地品味,体会每一回所讲的道理

红楼梦第4回读后感三:《红楼梦》第四回读后感(671字)

第四回作者写了一件人命案子,并由此引出了一张“护官符”。人命案写的是薛家公子呆霸王薛蟠喝令家奴把一个和他争买丫头的小乡宦之子冯渊活活打死。对这样一桩人命关天的大事,薛蟠却“视为儿戏”,事发之后,只管带了家眷扬长而去。新授应天府尹的贾雨村,一上任就遇上了这件无人敢管的人命案件。开始他并不了解这一案子的原委,因而当他听了冯家的起诉之后,不禁勃然大怒,便要发签拿人,以此显示自己的威风,也为他日后“升迁”捞取资本。但是站在一旁的门子(衙役),却使眼色不让他发签,并告诉了他做官的诀窍:“如今凡作地方官的都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势极富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也难保呢!-所以叫做‘护官符’”。随之,就拿出一份说明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名单。当贾雨村明白了他要发签去拿的杀人凶犯正是“护官符”上所说的薛家公子时,就立即改变了态度,以至全然不顾冯渊的被屈死和他恩人甄士隐女儿被薛蟠所霸占,拘情枉法,胡乱地判了此案,事后又急急忙忙地向杀人凶手的姨父贾政和舅舅王子腾邀功,以博取他们的赏识和提拔。

第四回写的这桩人命案件和由此而引出的一张“护官符”,无疑是有它深刻的意义的。它向人们揭示了金陵四大家族的富贵和权势以及他们之间互相勾结、狼狈为奸;深刻地揭示了封建国家机器的实质:不过是封建贵族地主阶级肆意压迫人民的工具。

揭示了金陵四大家族的富贵和权势,它预示封建贵族阶级已面临必然衰亡的命运,更没有很好地触及到导致贾府趋于败落的各种原因,特别是封建叛逆者和正统势力之间矛盾冲突这一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红楼梦第4回读后感四:红楼梦第四回读后感(523字)

第四回主要讲的是:贾雨村做了官,一上任就有件人命官司原因是两家争一个俾女,各不相让,以致殴伤人命。贾雨村本想下令捉拿杀人凶手,但见一个门子使眼色,他就下令退堂,便问门子,门子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抄的“护官符”,贾雨村一看,写的是: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龙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门子说:“这四家联络有亲,都有照应。这个官司里打死人的是薛家,就是‘丰年好大雪’的‘雪’。”贾雨村觉得不好办。门子还告诉他,被打死的人叫冯渊,家里不是很富,从拐子那里买了个丫头作妻子。谁知拐子又偷卖给了薛家,两家都要这丫头,结果薛公子就打死了冯渊,抢了丫头。那丫头原是贾雨村恩人甄士隐的女儿,小时候被拐。贾雨村很矛盾,一方面是恩人之女,一方面是薛家。如果得罪了薛家,自己的官位就保不住了。门子出了个主意:薛家很富,给冯家几个银子,冯家也就无话了。贾雨村便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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