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暂缓期内落实就业单位或回生源地报到时,凭有效接收证明和《暂缓就业协议书》逢周二或周五自行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就业报到证。
3.暂缓就业两年内仍未落实人事接收单位时,需在暂缓期结束(20xx年6月30日)后三个月内回校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半年以上,有就业愿望但未能就业时,本人会主动进行失业登记。
本人明确知悉并遵守上述规定,特申请暂缓就业。
申请人签名: __xxx_______ (手写) 日期:20xx年 月___日
系(学院)意见 学院就业指导 中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