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春天分外多雨,纷纷扬扬飘个不停日夜。好似预示着一个雨季的到来,花季的消逝。凌天走在飘雨下,孤独在蒙蒙的校园里。凌天的身影有沧桑的味道,眼前的镜头很是悲壮。
花季是甜蜜的,羞娇的。雨季是苦涩的,悲凄的。十六是花季,十七是雨季。书上这么说。
凌天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在飘雨下独步,缥缈和身影不免显得凄凉,他是孤独的,他是寂寞的。凌天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在飘雨下独步,而且有打伞,任细细的雨丝在他身上散成樱花瓣,落在他的没过眼睛的黑发上,没有人依靠着的肩膀上。
去年的去年,凌天认识了英子。
去年的夏天,凌天和英子离别。
然后是一个泪落满天如枯叶在空中飘零,散落一地的秋天。三个月如三个世纪一样难过。凌天每天都在凄凉中度过,眼睛围着一圈的通红没有褪去。眼角还有一点晶莹闪亮的东西欲落未落。一个男人某些情况下的脆弱在眼前的凌天被呈现得毫无保留。
告别了凄凉的秋天,迎来的冬天没有阳光。好似预示着明年的春天将会多雨。
没有阳光的冬天很冷,被折磨了三个世纪的凌天只剩下一丝细微的呼吸在维持着他的生命。
终于,凌天微弱的生命又撑过了三个世纪。
春天,雨丝如樱花一样纷纷扬扬。凌天拖着沉静了六个世纪的躯忽然若有所悟地站了起来。开始喜欢在飘雨下一个人静静地独步。
凌天单薄的身影毫无保留地呈现出孤独和寂寞。痛苦过后的他,很是沧桑。
凌天永远忘不了和英子一起度过的日子。
飘雨丝丝落在你的长发上/也落在我的短发上/你毫无顾忌的把双手举到空中摇摆/雨丝在你的天空纷扬/你的脸笑成一朵灿烂的花……
凌天想在飘雨下的独步中度过他的雨季。他的心好似看破红尘,但不麻木。他祝福她。回忆他们曾经的甜蜜,当花季已成过去。
只是他眼角那点晶莹闪亮的东西没有消失。
年幼的时光,已经过去,在从前十五载的三百六十五天里,我没有否认,我曾浪费了许许多多的时间。或许是因为太天真,在鸟语花香的春天去野外放风筝;或许是因为太贪玩,在炽日炎炎的夏天光着脚丫去田野里捉青蛙;或许是因为太调皮,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去庄稼里偷摘香甜可口的果子;或许是因为太可爱,在冰天雪地的冬天,去小河边捉被冰块冻僵的小鱼、小虾…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美好,令人怀恋!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句话一点也不错。我的家乡在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在那个与世无争的山村。因为爸妈为了把我带在身边,从小就离开了家乡,在心中总有浓浓的恋乡情结。当我回到那个日思夜想的家乡,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泥土的芬芳,溪水的甘甜,鸟鸣的清脆。那里绿树常青;那里鲜花常开;那里溪水常流;那里鸟儿常鸣…
从前那个整天嘻嘻哈哈的小女生,在时光无情地雕刻下,早已变了个样。从前的欢乐时光已不再,取而代之的是那堆又高又厚的作业。从前那张光滑的脸蛋,现在早已布满了岁月的沧桑,从前那双明亮天真的眼睛,现在早已架起了一副厚厚的高度数的眼镜,每天再也抽不出时间来放松心情,更不会有从前的闲情逸致去玩、去疯。现在的每一天,每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生怕老师讲得内容在不经意间溜走。是岁月造就了今日的我?还是美好的时光遗忘了我?从前的那个我,和现在的这个我简直就是判若两人,或许每个孩子都应该接受上天赐给他这份礼物,一份让自己成长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