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工会申请书(2)

时间: 03-19 作者:王斌 栏目:申请书

(3)工会的职责、工会干部任职条件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组织观念,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

(三)发展会员,选出会员代表。

a、恢复老会员的组织关系。筹备小组经过调查、摸底,请老会员(一般是指从有工会组织的外单位调入本单位的)出示有关证明,如会员证、会员关系介绍信等。经筹备组同意后可恢复会籍,并张榜公布。

b、发展新会员。《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会员》第一条明确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因此,不论是工人、干部、还是科技人员,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新建企业招收录用的合制工人、合同工、临时工、轮换工、季节工只要是连

续在一个单位工作、劳动三个月以上,并且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自愿申请,承认工会章程的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发展会员的程序,以职工本人向筹备小组口头提出申请后,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书和会员登记表交给筹备组,经筹备组审查讨论同意后,批准张榜公布(工会成立后,新入会的职工向工会小组长提出申请,经本小组全体会员讨论通过交基层工会批准),由基层工会发给工会会员证。

c、建立工会小组。工会小组一般按(行政)生产班组(科室或部门)建立,工会会员不足三人的单位可与生产工作性质相近的单位合建为一组,设工会小组长一人,工会组长在小组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要推选政治表现好,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对小组生产工作比较熟悉,热心工会工作,受大家拥护和信赖的人担任。小组长任期与工会委员会同,可连选连任。

d、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如召开会员大会此项即可省略)

(1)拟定会员代表的条件。拟定条件时,要走群众路线,组织会员群众广泛讨论,集中正确的意见。

(2)确定代表名额及其分配方案。代表名额由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代表名额的分配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候选人要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出。

(3)选举代表。会员代表的选举,一般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产生。

(4)审查代表资格,工会基层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具

体负责这项工作。

(四)酝酿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a、工会委员会

新建企业工会会员25人以上(或虽不足25人,但有独立开展工会工作,承担基层工会委员会职责条件的),应建立工会委员会。一般设工会委员3 5人,主席1人,工会正、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是否实行差额选举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委员的人选应由会员自下而上提名,也可由上一级工会提名,并在会员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并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差额率不少于10%,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选举大会由筹备小组负责人主持。

b、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审委由3 5人组成,设主任1名,由委员会推选产生。会员不足25人的基层工会不建立经审委,只选举1名经费审查员。经审员应该由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心工会工作,懂得财经政策和财会工作,有一定审查能力的同志担任。工会正、副主席、财务委员及管钱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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