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工作计划(4)

时间: 03-16 作者:王耀弘 栏目:工作计划

4、抓好非公企业党员的教育管理。在非公企业,组织党员开展“先锋工程”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时时刻刻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做职工权益的维护者,服务职工的贴心人。在落实“三会一课”的基础上,注重量不少、质不变,实践、内容和形式上灵活多样,确保每名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少于24学时。

5、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计生部门的配合,密切协作,在流动人口管理中共同做好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做到数据清、情况明。建立健全流动党员信息库,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组织关系接收和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受理工作。各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要主动引导、教育流动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及时派人与流动党员开展谈心活动,详细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结合流动党员的学习需求,建立网上党校和开辟网上党员论坛,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维权保障、就业技能等知识的教育培训。

五、抓好重点工程,强化专题培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1、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围绕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抓好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新党员培训。按照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切实抓好新发展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要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党员创业就业培训。立足于提高党员“双带”能力,切实加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镇劳保所要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努力使他们至少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重点抓好农村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下岗失业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4、党员志愿者队伍培训。按照建立一批“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要求,整合现有教学资源,根据党员志愿者职业和特长,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落实党员教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1、巩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坚持党内集中教育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地开展集中培训。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至少要讲2次党课,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完善党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度,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四在农家”、“四民社区”和“四型机关”创建,坚持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送温暖”、“学、比、创”和“先锋工程”活动,不断强化党员服务意识。

2、巩固完善党员教育分类培训机制。要进一步改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发挥党员活动中心(站、点)和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全覆盖的优势,加快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利用电子党务等新手段丰富党员教育的形式。要整合现有劳动就业培训场所,加强就业技能培养。

3、巩固完善党员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党员教育培训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镇党委将为党员教育培训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按规定合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4、巩固完善党员教育激励考核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指导,明确工作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党员教育日常工作。要对党员参加教育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民主评议、评选先进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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