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10)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 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7] 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审议章程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8] 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