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抵押权申请书(2)
时间: 03-12
作者:欧阳华
栏目:申请书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为xxxxx,住宁波市xxxxx,联系方式:xxxxxx。
被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裁定对被申请人所有的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对变价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担保物权的总金额为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约定为xxx在申请人处借款xxx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期限为xx年x月xx日至xx年x月x日。
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对xxxx发放的由被申请人提供抵押担保的贷款人民币xxx万元,合同编号为xxx,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xx万元,贷款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月xx日止,贷款年利率为xx%,债务人于每月20日向申请人支付月利息,并应于xx年xx月xx日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合同约定由被申请人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xx号)。
借款人xxx于xxxx年x月x日开始未能依合同约定按每月20日向申请人支付月利息,且于xx年x月xx日到期后也未按时归还借款。故申请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向贵院提起申请,望准予!
此致
宁波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