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师德师风反思(3)
通过开展以上丰富多彩有实效的师德教育活动,我园的师德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年终工作总结和成果展示上,大力表彰家长满意度高,教育工作成绩优秀,教师为人师表的事迹,树立了我园教师师德的典型形象,形成良好的师德氛围,改变了我园过去的园风。但是我们也意识到,我园依然存在着难以解决的困难和矛盾,下面是我们师德建设中的对策反思。
四、反思师德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反思
1、教师的社会地位与时代发展,提高教师包括聘任教师的合法地位与工资待遇与国家政策、社会压力的矛盾。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他们对所从事的教育工作的挚爱与追求,表现为他们对自己职业的自豪感和责任感的强弱。当社会以物质的精神的形态充分肯定教师劳动的作用,确立该职业在社会各行业中的优越地位时,才会激发和保护他们的敬业、乐业和精业精神,以国家和社会的标准认同自己的职业角色,认同和遵守该职业所要求具备的职业道德。因此,国家和社会为教师所创造的物质待遇、社会地位及其在社会各行业中所处的相对位置的现实状况,是制约幼师师德水平整体提高的决定因素。近年来,党和政府在提高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物质待遇方面作了巨大努力,在职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社会地位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对幼师师德建设是一个巨大的推动,也在客观上确立了幼师在社会上所处地位的宏观标准。但在我国经济还不具备发达国家水平的国情制约下,幼师职业远远没有达到“受人羡慕和尊敬”。师范院校幼师专业难于招到高质量的新生的窘况,为数不少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或改行或弃教从商,就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此问题。在理论上,幼儿园教师担负着教育奠基的基础工作,尤其是3—6岁孩子的个性成长和良好的行为习惯都是在幼儿园里形成的,而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尚未受到全社会的羡慕和尊敬,这种反差,是影响提高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激励广大幼师敬业、乐业、精业的主要原因之一。更不要说在社会地位、工资水平、福利待遇同工不同酬的聘任教师了。所以,切实落实《教师法》、新《劳动法》,大力提高幼师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是幼师师德建设的首要环节。
2、深入教育体制改革,落实机制考核与在编教师没有“出口”的矛盾。
如果说由政府和社会行为构成的教师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造就了幼师师德状况宏观环境的话,教育内部的人事、分配、考核、奖惩等制度所营造出的教师工作环境、教师与国家、教师与幼儿园,师幼之间、教师劳动与报酬的现实关系,则是教师师德规范能否维系和发挥作用的直接因素。法律的实施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而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依靠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来维持的。这就告诉我们,师德建设不仅应当大力营造遵守师德为荣,不讲师德可耻的舆论氛围,更要深化教育改革,健全适应改革开放条件下当代中国实际的教育部门人事、考核、分配、奖惩制度,形成对幼师行为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是目前幼师师德建设乃至整个中国教育走向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也是我们工作中最大的难点问题。
一个时期以来,教育队伍中的一部分人职业道德水平滑坡,行为失范,除了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一部分人放松了对自己的修养和要求外,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教育内部承袭多年的人事、分配、评价、奖惩制度,缺乏对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和约束,客观上提供了不良现象继续存在的土壤。因此,师德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应当选在深化教育改革,建立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各项制度上。
如果不改变人事制度,落实打破教师职业终身制,制定实施“进得来,留得住,出得去”的用人制度,使幼师队伍不断得到优秀人材的补充,疏通将不适合幼师职业,特别是缺乏教师职业道德者送出教育单位的渠道,从人员素质上保证幼师队伍的质量,警戒不守师德者改弦易辙,就不能真正激励教师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同时也不能有效落实教师的师德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