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集中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 02-03 作者:师帅 栏目:心得体会
干部集中培训心得体会一:干部集中培训心得体会

为实践“崇德重信、开放包容、坚忍不拔、众志成城”的滦平精神,加强股级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推进住建工作全面发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股级干部的集中培训。我很荣幸得到了这次培训的机会,使自己更新了知识,更新了理念。同时更感谢领导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相互学习和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的机会。

这期培训的主要内容有:集中学习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重的学习杨猛书记的讲话;学习建设系统法律、法规;观看《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若干准则辅导讲座》;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片;学习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学习“三体一转、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材料;住建机关管理制度等。现谈谈自己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明确了本身工作职责。杨猛书记的讲话中,关于着力抓好城乡建设是我局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的关键。作为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应做到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提高各方建设责任主体的管理行为;强化资质管理力度,推进建筑企业快速发展;完善中标后续监管机制,防止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规范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行为等工作。确保全局全年任务目标顺利达成。

二、提高了法律意识。通过学习建设系统的法律,法规。更深入的了解了各项法律、法规的含义。尤其是对以前不太熟悉的《物权法》的含义、种类、原则、立法情况、特点等有了全面的了解。

三、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中,强调了公务员队伍中领导成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引咎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这有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权责意识,约束其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四、加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建设局担负着城市建设、公用事业和建筑市场管理等多项职能,涉及面广、服务面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常人眼里,是个有着很大权力的部门,在一些地区它又是腐败事件的多发区。作为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我将坚持“一岗双责”,即:在完成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的同时,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内容,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好人主义”的思想,切实负起责、负好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了解和弄清哪些行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违反了,应承担哪些责任、承担多大责任,增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

五、强化了工作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作为建设市场管理工作人员,要确保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公共突发事件,维护整个系统的和谐稳定,就必须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公共事件的工作责任体系。在突发事件和各种不测事件到来之前,努力做到未雨绸缪。例如在当前的农民民工资清欠治理中,我们通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着力抓好安全施工、建筑工程质量和稳定等问题的排查解决。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源头治理工作中,应改变过去诉则查、不诉则等的被动清欠方式,深入基层,主动出击,及时发现并解决拖欠隐患。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与党和组织保持一致,尽快化解矛盾,平熄事件,尽量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今后我将进一步不断注重这方面知识的积累,不断提高处理和应对公共事件的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为城市建设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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