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11)

时间: 02-02 作者:吴家希 栏目:工作计划

1、由县政府发文,强调各级政府要重视妇幼保健工作,把妇幼保健工作成绩当作考核业绩内容之一,以促进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

2、给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增配妇幼工作人员,下拨业务经费,以便有足够的人力与足够的业务经费开展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3、开展《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母婴保健法》贯彻。

4、由县政府帮助建造妇幼保健院办公大楼。

十三、201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

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医风医德建设,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加强妇幼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

1、举办2-3期相关妇幼卫生保健知识培训,提高 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技术水平。

2、县妇幼保健院至少安排一半以上时间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妇幼保健工作。基层卫生院要定期派员深入村户摸底调查相关妇幼卫生信息。

3 、努力完成以下妇幼卫生指标:

(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2)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3)新法接生率达95%以上;

(4)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3%以下;

(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窒息死亡率有所下降;

(6)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死亡率有所下降;

(7)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8)孕产妇保健率达85%以上;

(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0%以上,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率有所下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50%以上;

(10)孕产妇中重度贫血率有所下降;

(11)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12)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以上;

(13)婚前医学检查率达50%;

(14)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下降。

(三)继续开展“三网合一”监测工作

监测机构要认真开展监测工作,确保孕产妇死亡、0╠4岁儿童死亡、新生儿出生缺陷等监测数据与分析准确。

(四)巩固和加强妇幼卫生三级保健网络

定期召开例会,以会代训,加强对各级妇幼保健员培训,提高其妇幼保健水平。

(五)加强妇幼宣传工作,普及妇幼卫生知识

1、通过广播电视进行妇幼卫生知识宣传;

2、利用开展医疗保健行为过程进行面对面宣教;

3、在重大节日组织相关人员上街开设宣传咨询点,开展妇幼卫生知识宣传。

(六)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工作

深入托幼机构开展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对托幼机构进行食品卫生指导与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入园儿童身心健康。

(七)加强婚前保健工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在县财政提供经费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婚前保健工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八)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由县妇联组织,各级政府机构发动宣传已婚妇女参与妇女病普查普治,确保妇女病早发、早治疗,保证妇女身心健康。

(九)继续实施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实施免费增补叶酸项目。由县政府发文,要求各级政府做好给辖区符合增补叶酸条件的妇女发放叶酸工作,提高叶酸补服率。

2、实施0-36个月儿童免费保健服务项目。各基层卫生院利用预防接种时间对0-36个月儿童进行免费造册健检,提高健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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