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课改心得体会(4)

时间: 02-10 作者:伍贵成 栏目:心得体会

现在“语文新课标”十分强调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现在凡是进行语文课改的课堂教学学生热烈讨论的场面比比皆是。课堂讨论活跃了课堂气氛,激活了学生的思维,锻炼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质疑问难和合作研究的习惯。在学生的思维互相碰撞之后,课堂上每每闪现出富有精彩见地的思想火花。我以为,课堂上主要时间应该要留给学生自主阅读思考,当学生有问题而自己不能解决的时候,再让学生讨论解决,老师也应是参与讨论与解决问题成员之一。只有在学生有了充分的自我感知和理解之后再进行的讨论才是有效果的。而且,进行讨论老师还要注意对时间和内容进行合理恰当的安排和调控。因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课程标准》)再者,毫无边际的课堂讨论是没有休止,也是很难有结果的。当然,通过大家的讨论,能得出一个相对较为合理的答案,也是必要的。但不是什么问题都要有个结果,存疑也可以,过程有时比结果更重要。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是对以前那种课堂教学只唯老师(《教参》)的理解为上,不考虑学生自己的领会如何的做法的反动。尊重学生自己独特体验,让学生发表自己的不同见解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肯定和强化学生有时并不那么正确的“独特体验”和看法,而是要让学生对教材有自己的感知和领悟,养成自己独立思考并能调动自己的生活积累,提出自己看法和见解的习惯。因为每一个人的生活阅历和认知水平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学生,我们不能苛求他们的见解要如何高明和正确。更何况对于中国语言的理解见仁见智的情况是经常有的,就正如人们常说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贾宝玉”。新课标就提到要“重视对学生多角度、有创意阅读的评价。”所以,当学生的见解未必尽然甚至谬误的时候,我们还是首先要保护学生发表自己见解的权利和积极性,同时,引导学生或老师自己平等地(不是居高临下)发表自己的看法并说明他们见解不够合理的理由。这样做,是允许的也是必须的。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应该让学生多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多接触语文材料”就是要学生自己去多读书,多背书。读多了背多了语感就有了,书面语言的谴词造句,谋篇布局的规律也就逐渐熟悉和掌握了。写出的文字就能像韩愈说的那样“文从字顺各识职”了。现在许多老先生,包括一些著名的科学家在内,他们一谈起自己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无不回想起当年孩提时代读书背书的经历来。总之,要使得学生像会说那样会写,就要让他们多读书,多背书,多写作。这就是语文教学的应有之义和正道。

《语文课程标准》提倡:“要综合采用多种评价方式,考试只是评价方式之一。”按照新课标精神,既要符合新课标课标精神,又要切实可行。下面我谈谈几种具体的做法。

一结合: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目的是为了全面考查学生的能力。笔试主要考查学生在阅读和方面的能力。阅读和写作采取开卷的做法,试卷以能力立意,注重能力的迁移。口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朗读、背诵和口语表达、交际能力。

二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让学生对自己的语文能力情况(包括课内外听说读写等方面)作一个基本评价,等第分“a、b、c、d”四级。互评是让学生做“考官”,通过公布条件、自报申请、考查通过等程序确定“考官”人选和资格。然后授予他们以职权,对学生的背诵、朗读及口语表达等进行“考试”。内容采取临时抽签办法确定。

三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我们要重视对学生学习语文过程的评价。对于学生的平时的课外阅读、综合性学习等语文实践活动情况,要记载下来,作为同学的学习情况的记录。这些记录在期末评价当中要在学生的成绩报告单上由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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