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三转心得体会(2)
三、求真务实,加大查案力度。
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能够起到震慑作用,能够教育提醒干部,能够有效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能够赢得民心。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反腐败斗争落实到实处,我认为:
首先,取得县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在改革发展的大前提下,我们的工作就是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查处社会主义果实中的蛀虫,为社会发展扫清障碍,推进经济建设工作的落实。因此,在查办部分案件的时候应该主动及时向县党委汇报工作的进展,取得党委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支持,不仅有利案件的快速突破,而且能够保证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落实案件责任,合理配备办案力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和积极性。查办案件主要是依靠一线办案人员,因此参加纪检监察案件的同志不能做老好人,要敢于得罪那些应该得罪的人,在原则面前敢于担当,要做到依纪依法、公平公正。必须做到严格自律,表里如一。因此,我们的纪检监察同志要明确责任意识,敢于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在查办案件时应该根据案件的性质合理配备办案力量,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同时,在平常的工作中注重办案人员的素质培养,加强他们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当然,在工作中也应该注重办案人员积极性,只有热爱这份工作才能做好这份工作,只要做到生活上关爱同志,工作上关心同志,思想上关注同志,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最后,进一步发挥纪委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办案中,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专门机关,要注重和善于组织协调,讲求组织协调的艺术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与此同时还要注重组织协调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纪委牵头、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各施所长的工作机制、协同办案工作机制等。我相信,只要我们着眼于工作,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科学化的管理,积极发挥好自身的组织协调作用,就能够更快更迅速更细致的履行好我们的职责。
此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学习探讨活动,在全委局上下掀起了一股学习之风,这样有利于同志们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只有我们自己禁得起党组织和人民的考验,才能2014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加强监督管理,严肃纪律;才能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才能提升党和人民的满意度。
学习体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形势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充分发挥的必然要求和客观选择,为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履职指明了方向。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使我对“三转”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一、对纪检监察“三转”意义的认识
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工作职能更加明确、工作方法更加科学、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法无授权而不为”,体现了职权法定的原则,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在法治化的轨道内积极作为。“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与时俱进。“三转”在扬弃中继承,在继承中创新,是在过去基础上优选,是坚持唯物史观体现。如果否定过去,简单地与过去相割裂,那么就是形而上学,就会阻碍“三转”。相反以往反腐倡廉工作中积累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为“三转”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也为纪检干部适应“三转”做好了能力上的储备。“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化升华。以前工作涉及面太宽,人员分散,精力不够集中,工作深度上受到限制。回归主业,收缩防线,避免以往的束缚,抛弃不必要的羁绊,可以把更多的人力精力向主业纵深推进,容易在某个点上突破,体现抓主要矛盾和抓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辩证思维,符合事物发展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