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工作计划(2)
另外,今年下半年,我局还主动与社保局密切配合,做好“接续、扩面”工作。派出社保科全体人员与社保局成立了“接续、扩面”百日会战联合调查组,对我区324户可能存在接续和扩面企业及个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走访,宣传参保的重要性,促进了“接续、扩面”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地域管理。为解决地域管理中出现科室衔接不协调,“黑户”、假停业户打击力度不够、逾期未申报户催缴不及时,监督考核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实施了“大集中、小分散”地域管理办法,将两个市场所撤并到个体科,聘用9个协税员,组成18个人的个体科,市场随办事处辖区管理,每2人负责一个办事处,实行不间断的清理。全年,我们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48 户,未办登记 107户,堵塞了“跑、冒、滴、漏”,个体纳税申报率由过去的不到87%提高到现在的92%,“双未户”大幅度减少,地域管理出现了三个到位,征到位,管到位,查到位。
二是进一步整顿税收秩序。在整顿税收秩序中,我们重点打击了偷逃抗税行为,与公安局经侦科联合对建材装饰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清理,对12家扰乱税收秩序的涉税违法业户进行了严厉打击,规范了市场秩序。同时,我们把拒开、代开、串用发票的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对违规使用饮食业发票的12家纳税人进行了处罚,罚款27500元,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打击和震慑了偷逃抗税不法份子,有效规范了税收秩序。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稽查程序。为规范税务稽查,我们按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建立了两套完整标准的稽查文书式样,按式样严格进行稽查文书制作考核,有效提高了稽查文书使用的质量,稽查文书制作做到语言内容、法律条文、程序日期、环节衔接四规范,通过稽查任务量化,时间量化,使过去稽查过程中存在的交表不及时、积压未查户、积压以查户不报表的问题得到了纠正,执法文书、稽查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不严肃、不科学得到改正,实现了稽查规范化和标准化。稽查审理上,通过对检查差错率、查补税款入库率等指标的考核,不断提高了稽查质量,全年对完成稽查的120户企业进行了抽查,对出现差错的2户企业重新进行了补税罚款,对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全面加强税政管理
在税政管理上,我们重点抓了税源普查、高收入建档、减免税管理、公平税负和税法宣传工作。
1、税源普查。今年,我们逐街逐巷、逐门逐户开展了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普查,掌握了1407户企业,2011户个体户1200万元的税源结构分布,搞清“两税”征收现状,为收入预测,税额调整提供了充分依据。
2、高收入建档。我们组织了13个小组,对全区15个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收入情况进行普查,采集数据录入计算机,建立档案夹和个人所得税专用档案室,使全区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人人有了纳税档案。
3、公平税负。为规范个体税收管理,我们对种子行业、网吧、理发、化妆品、练歌厅、装饰装潢等行业的897户纳税人定额进行了全面调整,做到同街道、同行业、同规模、同定额。为了规范税收征管,我们把个体税收的定额与地域管理结合起来,实行了“标准公开、初步定额、核查典调、审查核定”的四步定额管理办法,减少了税收工作的随意性,较好地解决了地域管理中存在的“自留地”、“人情税”等问题。在大屏幕定期公布业户的定额和缴税情况,不仅公平了税负,还有效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
5、减免税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下岗再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我们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取得联系,对全区九个办事处进行一个一个地走访调查,了解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情况,了解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职工经营情况。与劳动局、办事处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便于掌握纳税人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认定的情况。定期参加区再就业办公室培训会,向各街道办事处主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人员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在征收大厅公布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相关政策、适用范围、审批手续,公布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便于纳税人了解政策、了解审批程序。为做好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工作,我们对辖区内市场和个体户的收入情况和定额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清理,对收入在起征点以下的业户只征收5元个人所得税,对定额明显偏低的商户,重新调增其纳税定额,保证个体集贸税收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