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利健康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50种重大疾病
原位癌额外给付
终身保障
增额分红
有病看病
无病养老
太平“福利健康保障计划”是由主险——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及附加险——太平附加福利健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和构成,不仅将疾病保障种类从保监会规定的25类扩大到50类,同时还针对原位癌提供额外的特别保障。且如果客户在年老时,不再需要重疾保障或想减少保障额度,还可将保单进行年金转换,为老年生活增加一笔充裕的养老资产。这款集特症、重疾、身价保障和养老规划于一身的终身重疾产品,真正契合了客户一生的保障需求,且投保范围较广,对客户而言可谓性价比非常之高。
1、50种重疾全面覆盖:
覆盖50种重大疾病,更为细致、全面的保障责任,时刻守护您的健康家园。
2、特定疾病额外给付:
特别提供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障金可达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为您及时提供资金援助。
3、终身保障年年增长:
一份投入,呵护一生,并随着主险红利的分配,使保额逐年递增且无需核保体检,让您拥有的保障越来越多。
4、健康养老随需而变:
年金转换,支配自由,一份投入两种选择,让您健康、养老两无忧。
保障利益: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给付附加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主附险同时终止。
90天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主附险同时终止。
2、原位癌特别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不幸罹患原位癌,我们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原位癌特别保险金。仅给付一次,最高10万元,同时本项责任终止,但其他责任继续有效。
90天等待期内罹患原位癌,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主附险同时终止。
3、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18周岁保单周年日前,我们按身故时合同主附险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费之和×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同时终止;
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或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同时终止。
90天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主附险同时终止。
注:我们只给付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且以一次为限。
4、年金转换权:
方式一:受益人在申请主险或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时,可将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方式二:合同生效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可以申请解除主险及附加险合同,或依据届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退还的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可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5、保单红利:
本计划中主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利差、死差、费差。我们根据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水平主要取决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受投资收益、理赔情况、营业费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保单,因为险种、保额、保费、交费期、被保险人性别、年龄等多种因素不同,实际红利分配也会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