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工作计划(3)
(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把节能减排贯穿于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坚持节约与开发并重、节约优先、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积极探索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约型、生态型城区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三)、增强意识共同参与。在全社会树立节能减排意识、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文化氛围。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和教育培训,树立政府带头,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节能减排新风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有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增量”
1、对新建项目,要明确节能减排的具体责任,逐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2、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通过“以新带老”,在新上污染防治设施时一并对老污染进行治理或者关停现有规模小、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生产设施,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
3、对无法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受理、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未按期分解总量指标、签订总量削减责任书、削减任务不明确和不能按期完成的企业,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4、高度重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以及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控制。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倡导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行工业企业节水减污,建设节水型企业;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
(二)推进综合治理,大力削减“存量”
1、积极推动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实施。按照市场化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大力推进居民小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2、大力推进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以及工程治理项目实施。分别对五虎山焦化、融鑫焦化、三鑫公司以及阳熔公司继续采取结构调整措施,紧抓天信公司余热发电项目等三项工程治理项目,到2011年底计划削减二氧化硫874.49吨。
3、强化污染源限期治理。对现有排污企业超标排污或超总量排污的,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关闭、停业或转产。
4、加强经济开发区污染整治。要求工业园区根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按计划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大力推广污染集中控制、集中治理经验,实行同类排污企业相对集聚、污染集中治理,综合回用处理后的尾水,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通过规模化治理降低治理成本。
一、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绿色发展为主题,以“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和国资委第四任期目标为指导,全面落实“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继续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能源环保管理体系,逐步推进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节能减排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投入,大力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深化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降低能耗,创造效益。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为中国北车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2013年节能减排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