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工作计划(5)

时间: 01-30 作者:马艳彩 栏目:工作计划

3.结核病应早发现早治疗。肺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性疾病,若不能尽早发现不但会造成更多的传染,而且会导致病情的延误。目前的治疗方法可使95%以上的新发传染病在半年内获得治愈,其传染性往往在治疗后几周内降低和消失。

二、防控要求

1.加大防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控知识。校医院、各院系要制作宣传版面。学生处、教务处、各院系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妥善安排上课、考试、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2.重视对师生进行健康教育。教育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恐慌心理。特别要教育师生在出现结核病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患结核病后,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3.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结合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广泛开展全校爱国卫生活动,定期对全校进行卫生大扫除。大力整治学校内部各处环境卫生,保持学生宿舍、教室、自习室等公共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4.落实消毒制度。对有结核病疑似病例的学生宿舍、教室、自习室等公共场所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及紫外线消毒。对公共扶手、洗手间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用含氯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消毒。

5.落实健康体检工作。认真做好师生的健康体检工作,特别是要落实结核病检查项目,及时发现结核病患者和疑似病例。

6.落实症状监控制度。对密切接触人群要认真落实症状监控制度,各院系要坚持日报告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师生要及时报告校医院,咳嗽两周以上师生应到专业医疗机构检查。

7.坚持就诊登记制度。校医院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有疑似症状学生,及时送到安阳市结核病防治所就诊。凡被确诊者,应马上进行隔离,到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并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返校学习。严格落实责任制,相关院系要明确责任人,负责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8.坚持在上级部门和专业医疗机构指导下开展防控工作。积极协助安阳市结核病防治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对有疑似症状师生进一步检查,对确诊师生进行隔离治疗。及时向安阳市结核病防治所和河南省教育厅报告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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