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建立工作计划(3)
二、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三是坚持惩防并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四是坚持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在后三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扎实工作中,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树立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扎实开展,管理处的领导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目标管理责任制项工作纳入年度各项工作目标考核的议事日程。一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将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及完成时限,确保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人。二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上下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要方式,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加中心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有力地促进工作的开展。三是重点抓干部责任制的检查和逐级汇报工作,坚持正职定期检查,听取副职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执行情况,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如绩效考核中。有效落实建设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勤廉意识
一是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章和区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学习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对照方案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并与效能考核挂钩,通过学习、交流、讨论,提高学习效果,加强党性的锻炼,改造主观世界,从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