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建设工作计划(2)

时间: 01-27 作者:廖平 栏目: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纪委部署,围绕打造“廉洁拱墅”的目标,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富强、秀美、文化、和谐新拱墅”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抓好责任,进一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1、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日常工作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同时,认真实行“三负责”,即: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对党的事业负责;加强监督,防微杜渐,对班子成员负责;严管重教,关口前移,对全体党员干部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员干部认识到位、领导干部责任到位、机关科室落实到位。

2、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30条意见”、区委“20条意见”。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局机关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干部任用、评优奖罚等干部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微博、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政务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5、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让区领导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服务理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6、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效能亮剑;深入开展深化反腐倡廉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开展“双百”活动和区管党政一把手廉政教育“三个一”活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四、抓好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精神,通过学习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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