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局局长述职报告

时间: 12-02 作者:黄子杰 栏目:报告

20XX年度我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监察局长。根据县纪委常委会分工,我协助县纪委书记做好县纪委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监察局全面工作,联系办公室、执法监察室、案件检查室、党风教育廉政建设室和招监办。近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勇争一流”的奋斗目标,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加强党性修养,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学为先,勤学善思强素质

面对新的岗位、新的任务、新的职责,倍感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坚持把学习当成一种工作需要、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事业追求,时常给自己“洗脑充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不断增强政治素养,提高领导水平,努力使能力素质与岗位工作相适应。一是突出重点学理论。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正确的行动。平时,除按时参加委局的中心组学习和职工政治学习外,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在各个时期的大政方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用以指导工作。二是关心时事学政策。坚持认真学习文件、随时浏览报纸、按时收看新闻,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三是根据需要学业务。有针对性地钻研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业务知识及现代科技知识、网络知识。四是结合实际强技能。按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将所学知识与工作实践融会贯通,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以干为要,履职尽责求实效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3次牵头对全县104个扩大内需项目、324个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梳理问题100余个,发出整改通知书75份,取缔不符合享受城镇居民灾后重建政策户16户,追回重建资金10.7万元,纠正违规资金9.3万元,对存在问题的15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警示谈话。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24个重点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私设“小金库”的9个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开发违规变更容积率和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是加强案件查办,发挥综合效应。20XX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48件(次),接待群众来访259人次。牵头初核案件线索72件,立案查处28件40人(其中大要案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15人),比去年增加15件25人,查办案件数量创近5年历史新高。查处违法违规金额195.36万元,纠正和退还160万元,追缴县财政35.36万元,有效地震慑了腐败分子,警醒了党员干部,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加强招投标监管,净化建设市场。牵头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及矿权出让监督的意见》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创新了以“一议(重大事项集体议)、二制(核准报送制、审查备案制)、三规范(规范工程招标方式、规范中介机构遴选、规范佣金支付比例)、四监督(加强投标最高限价、拍卖保底价、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变更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制。该做法被省纪委主办的《四川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政瞭望》等多家媒体刊载报道,并得到省、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20XX年,安排监督全县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24项,招标金额14623.4万元,节约资金1461.1万元;政府采购60项,采购金额3000万元,比预算价节减800万元;牵头调查处理招标举报3件,成功查处了马立公路路面工程、县农村公路断头路b标段项目招投标中两企业虚构业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问题,两企业被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分别禁止两企业2年、1年内在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对金城镇卫生院和赛金小学违规建设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执法监察,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纪检监察机关选聘了150名效能建设“便衣监察员”,先后5次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全县50余个县级部门、30多个乡镇干部出勤情况、工作状态、服务质量进行了明察暗访,对个别单位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游戏、脱岗溜号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全县通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12次,提出监察建议30条,督促整改问题60多个。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退耕还林专项执法监察。

五是加强源头防腐,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中、省、市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按照“可操作、可量化、可落实、可考评”的要求,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教育上求特色。组织编写了《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读本》,审核把关向中、省、市纪委和党报、党刊上报信息40多条(篇),被采用32条(篇)。廉政文化进景区顺利通过省纪委验收,朱德故居纪念馆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作为全市唯一一个“勤廉双优”

争创活动试点县,在全省“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该做法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载,四川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作了深度报道。制度上求创新。牵头探索建立了纪委全委会评议制度、县委委员、纪委委员撤换罢免制度、纪委常委分工廉政谈话制度、农村公路监察巡查制度,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监督上求实效。牵头探索建立的“四分法”责任制考核办法、“三级信访网络”监督机制等得到了中省市纪委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党员“动态质询”制度被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工作动态》第十三期采用,并印发全国推广借鉴。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37人次,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0XX个拟表彰、任用对象进行了廉政审查,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6名拟表彰对象实行了“一票否决”。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形象。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牵头在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了以“争当五路先锋”(开道先锋、监察先锋、维权先锋、护法先锋、探路先锋)为主要内容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该做法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四川新闻网等网站转载;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赴南江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推行季度工作汇报和学习会制度;通过采取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以会代训、重要案件调查、重要课题调研等方式,加大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有效解决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变化大、新手多带来的负面影响,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

三、以法为镜,依法行政重监督

我坚持把学法、守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前提,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自己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认真听取人大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并切实加以整改落实,对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办理,及时报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四、以廉为范,正人律己树形象

修身。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不因工作压力巨大、外部环境变迁而丧失斗志。始终保持一颗平常之心、平和之态,坚持“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人生信条,以诚待人、谨言慎行,谨小慎微。

奉献。古人云“名为招祸之本,利乃忘志之媒”,大凡历史上争名者未必得名,夺利者未必获利。为此,我坚持做到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事业上。无论组织安排我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我都能做到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丝不苟,不偷奸耍滑,不拈轻怕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坚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在对待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未带有私心杂念和个人成见。工作中,坚决服从安排,干好份内、不推份外,谋事不争权,尽责不越位,分管不包揽,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不猜疑同志,不嫉妒他人,不说东道西,不说长道短,不凭自己的好恶判断是非,诚实待人不虚伪,踏实办事不偷懒。

守廉。一是不存私心。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名位观、发展观,不追名逐利,不揽功诿过,不显山露水;二是不徇私情。做到谨言慎行,不负责任的话不说,影响团结的事不干,违反原则的态不表,一视同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三是不谋私利,从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亲属谋私,坚持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不与同事争名、争利、争功。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在本职岗位上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自己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工作中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组织的关心、同事的支持、领导的指点。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是理论学习不够,看问题、办事情,缺乏深层次和高起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这些问题,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加以解决,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务实创新,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回报组织和人民。

20XX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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