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中午就餐协议书
时间: 12-18
作者:张文芳
栏目:信函
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学校在学生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放学之前学生一律不得出校门。介于部分家长提出申请让子女中午回家吃午饭,为了确保中午回家就餐学生的安全和按时返校,我校特与学生家长(监护人)及学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提出申请中午外出校门的学生仅限于回家吃午饭,凡查实属弄虚作假出校门的,本协议自动失效,学校将不允许提出申请的学生中午出校门,以确保学生的安全。(书面向班任申请)
二、提出申请的学生在中午外出就餐期间的安全监管由家长自行负责,凡出现下列情况,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责任概由家长(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承担。
(一)因中午回家在校园外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伤害的;
(二)出校门后进入网吧、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茶馆等场所而出现不良后果的;
(三)出现其它异常情况的。
三、学生因中午回家吃饭而造成迟到,学校为了规范管理,将不准予学生入校或此后不再允许该学生中午回家就餐。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各执一份。经学生、学生家长(监护人)、班主任三方签字后生效。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
二〇XX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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