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 北京泽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敏洁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36号东亚三环4号楼807
电话:
乙方: 禹斌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杭州市缤纷小区12幢1单元602室
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确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合作内容: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在项目上达成合作,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的项目来源,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金额中的相关费用。甲方的责任义务
第二条: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客户应该尽其所能去满足客户要求,并且按照其客户要求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
第三条: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其合作费用,费用的金额为项目含税总额度的30%,即项目首次付款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合作费用一次性以银行转帐的形式汇至乙方提供的银行帐号内。
第四条:项目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总金额的5%的现金,作为乙方为此项目的营销所产生的营销费用。
第五条:甲方应该有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与完成,应该调配有能力满足客户需求的项目人员完成项目实施工作,而不能用没有能力的人员实施项目。
乙方的责任义务:
第五条:乙方要尽其所能为甲方寻找相应的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第六条:乙方要了解客户的相关实际情况及客户需求。
第七条:乙方应该配合甲方对客户进行前期的调研和诊断。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项目持续期间,对于甲方与客户之间的所有事宜,应该尽力协调好双方的利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第九条:此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合同中合作费用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则需要签定变更协议或重新签定合作协议。
第十条:合作协议的解除由一方提出申请,另一方同意后可以解除其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乙方也可以在合作执行过程中申请加入甲方成为其公司员工,其薪酬与奖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因为合作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应纠纷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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