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介佣金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贷款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中介费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给乙方提供贷款关系,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贷款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在甲乙方签订中介协议基础上,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中介费协议。中介费为:每万元300元;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中介费用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日(超出个工作日为逾期)
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提供贷款信息(关系)配合乙方履行合同。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和贷款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银行工作,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金额的1%)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1%。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甲方与借款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天,乙方支付甲方贷款贷款总额度的%中介费,以后贷款总额多少按比例算给付出,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
第五条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贷款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 分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