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保密协议书

时间: 12-14 作者:梁飞明 栏目:信函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形成的业务合作关系,以及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及责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在本协议中,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甲方、与甲方经营有关联的企业或单位的商业秘密。

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内容:

(1)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设计、工艺、数据、配方、诀窍等形式的技术或技术信息;

(2)特定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材料、一种方法、工艺、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或者某一项产品、某一种方法的一部分技术要素;

(3)在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之后、依法公布之前的技术方案;

(4)设计图纸(含草图)、实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包括计算机数据)、计算机软件等;

(5)产品的工业设计(包括平面和立体形状),以及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依法公布前的内容;

(6)管理诀窍、货源情报、产销策略、客户名单、广告方法、生产技术信息(含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等)、薪资资料等,包括经营决策的战略、规划、项目等;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市场分析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财务决算报告等;客户、供应商的资料等;招标文件等;模具资料、加工资料等。

(7) 其他根据行业惯例、公司规定、双方约定应当保密的重要资料。

第二条 保密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承诺对甲方上述商业秘密,以及所接触到的与甲方公司有关的其他机密资讯或文件资料保密,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执行有关的保密工作程序。

合作期间乙方接收甲方机密资讯、文件资料或职务信息等应填写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乙方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将甲方商业秘密泄漏、私自使用或者允许外部人员或内部非本职工作人员使用,并有义务采取措施确保相关责任方内部相互监督,实行保密义务。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与相关责任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除在甲方规定的制度内,对所有的机密资讯和文件资料,乙方在合作范围使用后都不得留有任何形式的复制件或电子资料形式。

4、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将所接收的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资讯、文件资料或职务信息完全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占有及带出甲方公司。

5、乙方在商业秘密泄漏或资料遗失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甲方,自行采取适当措施或协助甲方采取措施弥补资讯泄露或资料遗失所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此资料信息所涉及的预期利益、既得利益以及为处理此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以及差旅费等)。

6、保密期限:

1)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期限,包括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在本协议履行完毕、有效期结束之后,直到有关的商业秘密消失时止。

2)特别约定 。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以牟利为目的或擅自携走公司机密资讯或文件资料,而发生泄密,或有其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甲方除按第二条第5项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外,还报刑事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则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的商业秘密消失时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时止。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署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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