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安全协议书

时间: 12-12 作者:徐琛 栏目:信函

为落实学生暑假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针对暑假时间长、事故多的特点,彻底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暑期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哈尔盖镇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

乙方:学生家长

一、甲方是学生在校学习活动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生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签订好暑假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把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放雷电和防不法伤害等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否则,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三、暑假期间,乙方和学生要自觉遵守以下规定条例:

1、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到水库和池塘、河流等地方游泳、戏水、钓鱼等;

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走人行横道,不要在路边玩耍;

3、教育学生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4、教育学生不玩水、不玩电,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危险物品(如:剪刀等尖锐的物品或电线插座、开水瓶等);

5、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坚持早睡早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增强体质;

6、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遵守安全公约,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7、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及时远离危险因素;

8、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在无证经营的小食店或小摊小贩吃食,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预防食物中毒。

四、以上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哈尔盖镇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学生家长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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