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

时间: 12-12 作者:李仪轩 栏目:信函

甲方: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乙方:联合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研究生导师_______________

丁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理顺研究生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使培养工作能顺利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以下称甲方)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相关各方即联合培养单位(乙方)、研究生导师(丙方)及研究生(丁方)经过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将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名额分配到乙方,经双向选择由乙方将丁方分配给丙方。乙方和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认可协议的有关规定才能正式确定培养关系。

二、丁方入学后,第一学年在学校学习学位课程,第二学年开始进入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丁方在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期间,享受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有关待遇,同时按规定享受学校提供的有关待遇。

三、丁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守则和学籍管理规定,服从乙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四、在培养过程中,乙方、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对丁方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管理,乙方和丙方应将丁方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

五、丙方负责对丁方的论文选题、论文的实验研究和论文写作等进行全过程的指导,严格按照甲方及学校的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六、在与研究生培养的有关信息收集及工作总结等方面,乙方和丙方应协助甲方的工作。

七、研究成果原则上归甲、乙双方共享,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丁方做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等所需的费用由丙方负责。甲方不付给乙方或丙方任何培养经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 丁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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