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长述职报告

时间: 12-12 作者:蓝东鸿 栏目: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半年以来,我在乡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团结带领全所2名同志,抓普法打基础、重调解破难题、强服务增意识、勤帮教抓重点,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实现建设"平安西仓"的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今年来的工作作述职报告:

一、勤于苦学,专业务。为了更好地适应岗位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所长职责,我始终注意把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在工作中或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及《人民调解法》等司法行政有关内容,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掌握司法行政业务,合理运用方式方法,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促进理论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以弥补自己不足,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夯实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基础,以务实的作风踏实干好本职工作,履行所长职责。

二、身先士卒,抓普法。在迎接今年"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中,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疏导矛盾、法律服务等功能作用,整合资源,巩固学法用法阵地,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我带领2名同志,一是认真抓好阵地宣传,做好每月一期的黑板报法律宣传活动。二是到西仓学区上法制课开展讲座,到各村宣讲《九年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种文件,有力地使政府"普九"和"林改"两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今年到现在普法宣讲场次16次,开展法律咨询及解答18人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法律知识小册35余册,出黑板报6期,张贴标语14条,建立民主法制示范村1个,总结学法用法先进典型6个。

三、深挖案源,强服务。为抓好法律援助这一工作,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条律》,与村调解员走村下组。今年已成功排查民间矛盾纠纷5件,法律援助案件1件,法律咨询18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份。调解纠纷做到了有申请、有身份证件、有通知、有纠纷登记、有调查笔录、有调解笔录、有证据材料、有协议书、有送达回证、有回访记录。每接的一桩案子,我都亲自在场,采取"庭审式"调解,做到一听二劝三导四调五和,并形成共同意见,基本达到双方当事人的满意。

四、安置帮教,待以诚。对于安置帮教工作,一接到出狱通知,我们都要找村委实地调查,核实其家庭状况,并要求村上安排好其生产生活。对服狱时间长的人员,都要求帮教人员亲自上门走访,以诚相待,耐心细致的进行疏导帮教。为使工作落到实处,每一个新出狱的对象,司法所总要跟他建一份档案,制订帮教措施,做到每季度走访一次,并对外出务工的对象进行登记。2009年至今司法所辖区共接到司法局刑满释放人员通知4个,登记4人,建立档案4个,实际落实安置帮教人员4人。

五、争取领导,重协调。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与乡党委政府和县局的支持力度是分不开的。为此,我按照"上为乡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原则,在司法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乡镇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带领司法工作人员冲刺在第一线,从而解决好了各个具体问题。

六、勤政廉政,严要求。搞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半年来,我始终以身作则,先后制定上墙司法所8项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接待工作,做到热情大方,热心一杯水,耐心解释,多渠道疏通,得到群众的好评。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在调解工作上,经常分析本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调解纠纷依法以理,公道正直,从不偏袒,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半年来,所内人员没有出现过不给好处不调解的现象。目前主动到司法所申请调解的纠纷案子逐渐增多,法律咨询、代拟文书等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群众信任,真正为乡党委政府筑牢了农村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这半年来的各项工作,都是在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县局同志和所内司法人员共同努力下开展的。回顾半年来的工作,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还需进一步学习。二是充分调动每一名同志的积极性还有需要加强。三是加强所务建设的工作方式方法不多。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还要注重加强学习,无论政治理论、廉政建设、法律业务,还是文书档案、电脑操作都要有计划地安排,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西仓司法所卓玛加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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