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结对共建协议书

时间: 12-11 作者:李佳毅 栏目:信函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这一时代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时代主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共建和谐社会,展现江西师范大学深厚的人文关怀,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与奉献知识。为了加强麻丘敬老院与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为民社”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共建关系,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有创新发展,经敬老院、学院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实际行动践行“到公益机构去,到孤寡老人身边去,到贫困青少年中间去”的指导思想,将江西师大青年志愿者们的问候和慰问带到需要关爱的人群当中去,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共建领导小组

为保证共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敬老院和学院双方成立共建领导小组,负责共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组长由

担任,副组长由

担任,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共建双方日常工作的联络和活动的开展。

三、共建活动内容

1、敬老院和学院双方应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加强交流和联系,力求通过共建活动,促进敬老院和学院双方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升级达标。

2、敬老院应积极配合和指导学院的各项以及各类活动,积极为学院提供各种活动的建议。

3、学院应积极协助敬老院来为老人服务,力所能及的帮助老人做一些事情,为老人打扫院子,洗衣服。

4、学院应积极的与敬老院沟通,及时了解老人们的需要,每周派青年志愿者定期的来敬老院为老人服务,和老人们聊天,和老人讲时事,保健知识,陪老人锻炼、散步,活跃敬老院的气氛,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5、学院与敬老院双方应共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和宣传共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务求共建活动常抓常新,创出特色,创出硕果。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敬老院和学院双方各执一份。

敬老院(盖章)代表签字:

学院(盖章)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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