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学习心得体会(4)
二、紧跟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改革步伐,了解“三转”是转什么
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大包大揽”,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已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的界限,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被削弱、淡化。因此,改变这种“不堪重负”状况成了回归工作本位的必然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要落实好中央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行机构改革,提供组织保证。胡海良书记在今年的4月2日给全机关所上的党课中要求我们,要关注中央纪委的“转”和“变”。而中央纪委在十八大后,率先吹响了改革的号角。首先,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先后两次对其机构设置进行优化改革。2013年下半年,其将纪检监察室由8个增设至10个,党风和纠风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室与绩效室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今年年初,进一步将其办公厅和监察综合室合并为办公厅,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效能监督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预防腐败局和外事局合并为国际合作局,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设立组织部和宣传部。同时,对过去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125个精简至39个,确保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纪检监察室占中纪委各部门近半数比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示范带动下,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积极改进工作思路,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指成拳再发力,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截止去年10月底,已有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初步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其中,17个省(区、市)纪委参照中央纪委做法,将党风室、纠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执法室、效能室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1—2个纪检监察室。中央纪委的机构改革是其转职能、重执纪、监察、问责、聚焦主责主业的集中体现。
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在参与中纪委办案期间,我对这一点感受很深。从2013年上半年开始,中纪委就要求各个案件专案组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专案组领导常举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案件,从立案到移送只用了一个月时间,从而说明中纪委办案效率之快。虽然刘铁男案件有其特殊性,但随后在专案组中感到的就是紧促的气息,无非都是催立案和结案。在我所参与的“602”专案,从初核到立案用了八、九个月时间,移送司法机关用了三个月。“1205”专案从初核到立案只用了45天,据中纪委的同志说,这么短的初核时间在中纪委办案历史中是较为罕见的。而且,专案组当时要求这个案子必须在2014年3月5日前移送给最高检,三个月不能拖一天。此外,据中纪委的同志讲,现在案件只要有200万的违纪事实,并且有“双证”支撑就可上中纪委常委会讨论立案调查,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以前最起码要有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并且查实,才能够上报立案。从查处的时间跨度上进一步缩短以及立案数额上的变化情况来看,中纪委所主张的“快办快结”已经落到实处。
从我们省纪委层面来看,省纪委也在案件的查办、线索的收集与管理、信访工作等方面积极在探索方式转变,落实转方式的政策。
在转作风上,王岐山书记提出“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防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出现“蛀虫”,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中纪委为了防止“灯下黑”情况,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今年1月20日,中央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2月28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这些都是中央纪委对转作风的具体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