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禁令心得体会(2)
作为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教育教学中,要妥善处理师生关系:(1)要给予学生特殊的关心和爱护(2)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为体罚学生往往给学生的心灵留下伤痕,造成性格残暴,不服从教育,因此,教师必须充分认识《教师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侮辱人格的行为。(3)不得歧视学生,对于班级个别调皮、成绩差的学生,老师要积极进行帮教,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而不是有意进行歧视,造成学生退学。
教师在育人的同时,更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内功,要坚持继续学习,要知道,“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所以,在教学之余,教师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的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水平,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十条禁令》的学习也使我更认识到了我们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政治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风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教育无小事,事事见真理,因此,教师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用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以整洁的仪表去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去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去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去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所以,我们教师只有对自己严格要求,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师德的人,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呼唤,更好地培育"四有"新人,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
近日,我认真地学习了我校教师的十条禁令,深深地体会到:作为教师,在对学生实行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做学生求知的引路人,又要做学生进步的引导者。教师的人格、行为、德操和思想素质无疑在无形中会给学生以极大的影响。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规范。
说真的,“为人师者当自豪。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亚里斯多德曾言:“人的行为总是一再的重复,因此卓越不是单一的举动,而是习惯。”他认为,人的品德基本上是由习惯组成的。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习惯,习惯决定品德,品德决定命运。正如华人首富——李嘉诚先生所言:“栽种思想,成就行为;栽种行为,成就习惯;栽种习惯,成就性格;栽种性格,成就命运!”习惯对于我们教师来说意义更大,因为我们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
规范得体——教师礼仪修养的基本规范
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礼仪的本质就是尊重自己,尊重别人。教师教书是育人的工作,首先,教师自己要学会做人的基本礼仪修养,尊重学生。当我们对学生做了对不住的事时,我们有时或许为了所谓的面子问题而难以向学生启口道歉。其实,此时我们需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如果教师能做到敢于真诚地承认错误,那么可能会受到学生更加的尊重,而且学生也会效仿这样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