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警心得体会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人在欲望的驱使下,逐渐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等面前丧失原则,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
我们一定要从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深刻剖析、引以为戒。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廉政的钟声不时在我们身边响起,作为党员民警,应积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行为素质能力,不学习思想则无法进步,能力则无法提高,素养得不到锤炼。在开展政治思想和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条令》、《五条禁令》等纪律规范,要用具有典型意义的正面案例和反面典型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用正面楷模阐释廉政奉公的意义,净化内心、自我激励,用反面典型触动内心,自我审视、自我反省。
二,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忠诚、正直、勇敢、为民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分之想,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在这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中,经过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总结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认真,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转变作风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自身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整顿认识存在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二)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自认为还不错,但没有站在更高的角度,从大局出发,有很多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首畏尾,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在中队战训工作上,认为自己工作基础不是特别强,业务知识一般,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三)业务知识不够钻研。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讲一下动一下,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去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行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出路和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惦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