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保证书
时间: 11-21
作者:黄思泓
栏目:保证书
本人系街道(镇)xxx社区(村)居(村)民,家住,现将位于的房屋出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向街道(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及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并作出保证如下:
1、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及时带领或告知其到流管所申报居住登记,办理临时居住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主要经济来源、婚育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提供给流管
所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调查;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承租人是已婚育龄流动人员的,要求其出示婚育查验证明,并督促其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怀孕或生育情况的,及时报告计生部门。
7、房屋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流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立保证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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