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保证书
时间: 11-20
作者:李震
栏目:保证书
尊敬的XX:
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我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并保证做到:
1、不违反规定收礼金、消费购物卡、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各种财物。
2、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
4、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钱,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6、不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7、不用公款旅游,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8、不公款报销或到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在本部门或下属单位设立“小金库”。
9、不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不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兼职取酬。
10、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1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一岗双责”。
本人自愿接受党组织和和群众的监督检查,若有违反,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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