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警魂心得体会(5)
二、铸就忠诚警魂,必须有炽热的爱国情怀。忠于祖国是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优秀传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伦理道德领域的重要取向,更是对公安民警的最基本要求。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求我们民警要充分发扬国家主人翁的精神,时刻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处处以国家、民族、集体利益为重,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的公安事业中;要认真履行公安职能,坚决同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作斗争,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正确对待利益调整,坚决拥护、积极支持国家的深化改革政策,切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自觉服从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要牢记入党誓言和从警誓言,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挺身而出,不怕牺牲。
三、铸就忠诚警魂,必须有牢固的宗旨意识。忠于人民是公安机关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政理念的价值旨归,我们要在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我们要根植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忠于谁?为了谁?维护谁?”、“谁叫你管理?你为谁管理?如何管理?”等重大思想问题,切切实实地将为民宗旨贯彻到公安执法和行政管理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破大案,又管小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创新社会管理,落实好利民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创业、工作和生活;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基本方针,充分尊重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坚决依靠群众,深入推进“三评三访”深化大走访活动,从群众中获取信息资源,获得批评建议,获得人力智力支持,从而改进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四、铸就忠诚警魂,必须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忠于法律是人民警察最根本的履职要求,是公安机关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正确行使手中的执法权,确保工作思维和执法活动都紧紧围绕宪法法律进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向先进典型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加强教育训练工作,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转变执法方式,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河南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同志因公殉职后,登封市区万人空巷,10多万群众自发涌上街头为她送行,满含热泪痛惜她英年早逝。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民警察、一个任职仅三年多的女公安局长,为什么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我想主要是她的事迹感人至深。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她恪尽职守,知难而进,充分履行了带好一支队伍,保护一方平安的重任;面对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她一身正气,依法打击;面对需要帮助的群众,她满腔热忱,扶危济困,用自己火热的心肠温暖和感染着周围的人们;面对金钱和物质,她不为所动,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本色;面对工作变动,她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本职岗位上干出了一流的工作成绩。任长霞的精神源自她对党、对人民无比忠诚。
忠诚,是公安队伍、公安民警永恒的警魂。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武装力量、人民公安队伍的本质要求,是公安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政治保障。我们学习任长霞同志的先进事迹,重在学习其精神实质。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要像任长霞同志那样,在心中铸起“忠诚”这一神圣的“警魂”,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做一个人民群众拥护爱戴的好民警、好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