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借用协议书
时间: 10-17
作者:陈庆
栏目:信函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经营需要,欲借用甲方位于部分空地建造房屋,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市街道面积为xx亩。土地借给乙方用于的用地。
二、出借期限为年,即自200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乙方给予甲方间房屋的补偿。
三、本协议签定同时甲方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内乙方有权自行使用该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盖建物等地上附属物,但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四、所有建设资金及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出借期限内,若甲方及乙方确因重大事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解除合同。若有违约,应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自乙方签定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签定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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