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香港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53-261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应双方共同要求,乙方作为投资人投资人民币xx万元共同经营公司,持有法人股份%,乙方将按上述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方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
1﹒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乙方以资金入股方式加入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甲方和乙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公司名称和地址
2﹒1﹒公司的中文全名称:香港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2﹒3﹒总公司注册地点设在: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53-261号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收购、开发经营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东山煤矿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和改进工作方法,使公司在品牌形象、设计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及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面向全国市场开展和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公司以开采、销售煤炭为主营项目,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4﹒2﹒公司的资本为万元。
4﹒3﹒乙方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全部投资一次性打入公司指定帐户。
第五条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6﹒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6﹒2﹒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3﹒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甲方承诺乙方每年按投资额14.4%的比例年度平均月分红,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2﹒甲方监督、管理好资产,遵循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
7﹒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7﹒4﹒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7﹒5﹒乙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并退回投资额的70%(不满财政年度)并扣回所得分红,满财政年度当然退股并退回投资额的100%,不扣回所得分红: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7﹒6﹒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3)执行公司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2﹒1﹒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2﹒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自签定协议之日起生效
甲方:香港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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