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4)

时间: 09-09 作者:董春华 栏目:方案

三:院领导绩效发放办法:

院长绩效为平均绩效的1.3倍,副院长为平均绩效的1.2倍,科主任为平均绩效的1.1倍。若院领导个人绩效超过院领导绩效以个人绩效发放。若院领导个人绩效少于院领导绩效由医院补发。

四: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

1、遇有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及时逐级向科室、有关管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责任科室扣罚50元,扣罚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2、科室或个人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医疗器械丢失或被窃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由所在科室或责任人按价值的1/2或修理费的1/2赔偿。

3、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借给其它医院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医院管辖范围内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者,对责任人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视情节也可给予下岗待业的处理。

4、个人私自收取现金经举报查实后,给当事人按收取现金数额的5倍罚款(医师收费应一天内上交)。

5、以医谋私或以各种借口私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举报查实后,扣责任人相应费用2倍绩效工资。

6、全院科室(人员大于2人)平均业绩绩效补助相差不得大于60元,若大于60元去掉第一名拿第二名补助,去掉最后一名拿倒数第二名绩效补助。

五:科室及个人控制指标详见附件。

六:附则根据以上核算和分配方法,计算出各科室、医生个人绩效应发数,再根据质量考核成绩确定实发数,每月兑现一次。年终将对突出贡献者再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科室如果收入季节性较强或月收入变动较大者,可以进行全年通算调整。新调入职工三个月内不享受奖金,满三个月享受所在科室全奖;病假、产假、探亲假、不享受奖金,临时工的月总业绩绩效比例为正式工的0.6。

七:本方案经院委会研究通过,自20xx年2月1日起试行,试用期2个月;凡院内制度与本方案有抵触的均以本方案为准,如卫生局有相应制度以上级为准。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委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


方案五:20xx年民营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xx年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试行)自20xx年以来,我院进行了绩效工资改革,增进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医院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待遇,让医院的薪资结构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以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全院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加快医院的发展,特制定渠县仁和医院20x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效益优先,追求合理经济效益的原则。

2、坚持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渐次降低医疗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原则。

3、坚持全面的服务质量管理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的原则。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和“多劳多得”,效益优先的原则。

二、工资构成

院长、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特聘专家采用年薪管理办法不享受辅助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余员工采用结构工资制。划分为四部分: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80元/月。

2、岗位工资:依据所在岗位确定的工资。

3、辅助工资:指院龄工资和夜班补助。从20xx年10月1日起算院龄工资,满1年50元/年递增,最高额500元/年。夜班补助按照10元/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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