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
时间: 09-24
作者:欧亮
栏目:职责
三、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妇组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桥梁、引导、说服作用,提高教工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听取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每年不少于四次专门研究和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
五、研究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估、验收的办法,定期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犯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处理、处罚决定。
六、围绕计生基本国策和计生协会五项职能,督促计生组织完善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社会保障工作。
七、研究确定计划生育预算经费,审批计划生育经费开支。
职责四:计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2.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帐,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抓人口计生工作的参谋、助手;
3.以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为阵地,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4.依法依规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做好计生证件的签发登记工作;
5.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指导所属各村(社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读报栏、宣传栏和公开栏;
6.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待遇;
7.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8.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9.指导所属各村(社区)制订好《村民人口与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属各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村(社区)党支部委员、村委会成员、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10.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