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5)

时间: 09-24 作者:赵变利 栏目:方案

2、负责做好信访工作会议记录;  

3、协助其他科室、单位处理重大疑难事件、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室、大队职责  

1、认真做好信访的受理和接待工作。  

2、做好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3、做好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工作。  

4、对涉及多部门信访件,根据要求负责牵头办理工作或协助办理工作。  

5、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结信访事项,并及时向局信访办报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来访办理  

1、信访办负责具体接待工作,必要时可联系相关科室、大队参加接访。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办理的,告知信访人向责权部门提出,并将信访材料退回。现场无法答复的,告之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2、信访办根据来访人的信访事项,做好接访记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阅批。  

3、局办公室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将信访记录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进行处理。  

4、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组织承办科室、大队开展信访工作。  

5、来访事项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相关原始材料、办理情况的书面材料等报送信访办,局科室、大队要作相应的归档处理。  

(二)信访件办理  

信访件包括:  

1、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以书面形式寄送的信件;  

2、政府网站、各级领导信箱发布的电子版信访件;  

3、涉及城管纠纷等问题的来信。  

办理程序:  

1、局办公室统一收文,报主要负责人阅批,并根据批示意见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办理。  

2、信访件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经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情况报信访局。  

3、信访局和对信访材料进行归档、梳理,填写好信访台帐,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科室、大队进行回访。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重复信访: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在原登记中注明即可。如属来访可向其当面告之有关情况和信访规定。  

2、涉及多个科室、大队的信访案件:经主要负责人批示后,明确牵头科室(大队)和协办科室(大队),牵头科室(大队)应主动联络相关科室(大队),协办科室(大队)应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办结后由牵头科室(大队)负责将办理情况汇总报送局办公室。  

3、涉及多个部门(大队)的综合性信访案件:  

(1)由我局牵头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相关科室(大队)主动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全程全权负责信访调处工作。  

(2)由我局协助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分管的相关科室(大队)做好协助工作。  

(3)在综合性信访案件调处过程中,属我局办理范围的,适用我局信访工作制度。  

(4)无地址、无姓名信访件:其信件登记后,可以不作答复。  

六、工作机制  

(一)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  

1、局信访接待安排表排定的时间为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节假日顺延)。  

2、接待日内轮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到市信访局、区信访局,随时接待来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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